微软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公司。我在微软学到了很多,受益非浅。尤其令我终身难忘的是,有机会和比尔·盖茨先生共事。
作为一个个了不起的公司,微软值得我们学习。
但是,Google是一个让我震撼的公司。
令我震撼的是Google的“新一代技术”和那种对创新的热情。我发现Google遍地宝藏。它的技术和产品已远远超越了搜索领域,而且最难能可贵的是,它的每一个产品和网络服务都是“让人惊讶的好”。它以“一切自己动手”为原则,像一个大实验室似的,让公司的计算机科学家能够自己设计特殊的软件和硬件,并从中体会到“有重大影响力”的感觉。它能够经过新的软件开发模式,使网络具备可以直接更新软件的能力,让用户不会再有漫长的等待,从而真正地把互联网服务发挥到淋漓尽致,造福社会,引领我们进入网络技术的新时代。这些新的技术其实就是一种新的创新模式,是我向往并渴望学习的。